38.2016年6月30日前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开具红字情形怎么处理?
132.原营业税政策下,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近期,我们收集梳理了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相关政策及全国各地的问题答复,资料来源渠道主要有营改增相关政策、各省(区、市)国税局官网、各省国税局及一些专业机构的微信公共平台等,涉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甘肃、上海、山东、福建、江西、河南、河北、湖北、浙江、广西、新疆、广州、深圳、青岛等省、区、市国税局,以及中国财税浪子和一些知名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的热点分析和问题答复,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查询更加方便快捷,供大家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