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混业经营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销售额标准应如何确认?
101、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85.2016年5月1日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的销售额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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