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我公司7月份仍收到由地税部门监制的冠名发票,按文件规定,营改增后地税发票应只能使用到6月30日,但开票单位说其发票可延用到8月31日,请问是否有这样的情况?
104.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如何开票?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发票开具:一张发票,通过差额开票功能来实现,可以是5%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