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办理途径:有关信息资料

不论由单位办理扣除,还是自行申报办理扣除,您都需要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在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扣除信息发生了变化, 您需要及时将变化信息进行更新并提交单位,由单位按照新信息办理扣除。并且,每年 12 月份,您也需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向单位进行确认;如未及时确认,单位将于次年 1 月起暂停办理扣除,待您确认后再继续办理。

需要特别提醒您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您需要在次年的汇算清缴期(即次年 3 1 日至 6 30 日)结束后五年内留存备查;按照规定,您还要为提供或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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