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对个人取得的收入,减除符合规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进行税款计算。也就是说,扣除项目越多、 金额越大,个人所负担的所得税就越少。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除了扣除之前规定的“三险一金”外,又增加了六项可以扣除的项目,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也就是说,这六个方面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今后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按规定标准扣除,这样对大多数人来讲,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又少了一部分。这就是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推出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可以看出,这六个项目,均集中在最基本的民生领域, 几乎家家涉及,但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负担情况又有所差异。这是对党的十九大“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精神的贯彻落实,同时又综合兼顾普惠性和特殊性,既照顾了大部分家庭,让大多数人享受到了改革红利,又体现了负担重的多扣、负担轻的少扣的差异化原则,更符合税收公平的理念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