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136.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有哪些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因此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授权的,应由总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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