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是否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国际运输服务包括哪些形式?
150.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承租方还是出租方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答:对于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的运营资管产品收益,对应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转让价差的销售额(含增值税)×征收率/(1+征收率)
其中转让价差的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可正负抵扣)。
例如某资管产品处置金融资产取得收入10000元,该项金融资产原账面成本8970元。
则处置该金融资产应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10000-8970)/(1+3%)*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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