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混业经营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销售额标准应如何确认?
101、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85.2016年5月1日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的销售额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应到所在地县(市)主管税务机关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3年免征增值税政策。3年免税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后继续享受该项政策。
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规定执行,税务机关的备案管理部门为县(市)级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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