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实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立项建议的函
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财会〔2020〕1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配合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关于推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租金减免政策的落实,简化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会计处理,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我部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
为落实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作为出租人不适用本规定。除上述要求外,本规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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