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院患者跟踪随访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每日报送重点保障企业资金需求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0年第26号
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现将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免征条件,但缴费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