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实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立项建议的函
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4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现就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
二、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三、上述政策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止执行,以船舶进出港时点为准。
四、对符合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由中央海事管理机构从经批准的相关银行账户中办理退费或从缴费人应缴费额中予以抵扣。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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