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甘肃省公安厅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落实《甘肃省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指导意见》有关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号:甘税函〔2020〕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税务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6号),请各地税务部门切实抓好政策落实。根据省民政部门的意见,受赠人增加甘肃省慈善总会。
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公告2015年第102号)有关规定抓好政策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