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0年清洁生产产业推进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及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就落实《甘肃省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指导意见》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分级分区管控后,来自省外高风险区的,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
二、来自省内外中风险区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
三、对于来自省内外低风险区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
四、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五、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为与上述人员末次接触后的14天。
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