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甘民发〔2020〕12号

各市(州)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好在社区防控中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效,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社区疫情防控。

    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本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对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分级分类防控的文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二要优化防控工作力量。村(社区)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村居自治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站)、卫生服务  站、辖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形成以村(社区)干部、社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网格员、医务人员、物业人员、志愿者、驻区单位代表等为骨干的联防联控队伍,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同时加大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必要防护物资和检测、消毒设施的配备,强化工作人员的防控防护知识培训。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宣传栏等传统方式和微信群等信息化载体,做好特殊时期的社区防控政策解读、疫情防控知识及本地防控情况宣传,引导群众客观理性认识疫情,避免并化解恐慌情绪。要依托各类媒体、网站,大力宣传社区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加大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先进事迹的宣传表扬力度,为做好社区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链接: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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