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能否抵扣?
155.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如何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0.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的能放弃免税、减税吗?
130.原营业税政策下,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业务,免征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只能到税务机关去代开。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十条:“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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