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原营业税政策下,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59.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如何预缴增值税?
90.除了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外,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可以扣除受让土地的价款?
单位和个人遇到经营者拒绝开具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借口尚未领取发票而不开发票,或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等违法行为,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举报途径:可以到税务机关上门举报;拨打甘肃省国家税务局12366税务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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