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文号: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0号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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