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中共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4号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研究决定,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前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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