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所有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所有企业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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