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甘卫医政函〔2020〕88号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阻断病原体在各医疗机构内传播,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有效控制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0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通知》内容,督促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房设置和管理,把《通知》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减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二、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109家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等有关工作要求的紧急通知》(甘卫医政函〔202045号)要求,继续加强预检分诊能力建设,完善预检分诊流程和发热门诊设置。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相关要求,尽快改造完善普通病区隔离病室设置和管理。普通病区的医护人员要提高警惕性和敏感性,在日常诊疗护理过程中,加强对住院患者的观察,发现怀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疑似病例,要立即转入普通病区隔离病室。隔离病室专人专责,诊疗物品专室专用。

四、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加强医疗机构感控管理,全面加强和落实医疗机构内分区管理要求,有效控制交叉感染风险,保证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防护措施符合相应区域管理要求。

五、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普通病区隔离病室设置等情况督导检查力度,切实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健康安全。

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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