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按照办税公开要求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41 号)
无
可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具体地点和网址由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各级税务机关
不收费
即办事项
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税务机关应当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途径及时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省税务机关可推进实现涉税信息统一归集,充实查询内容,加强查询平台建设,提供多元化查询渠道,探索主动推送信息等创新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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