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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发起方式:依申请

用范围:国税业务

适用层级:县级、市级、省级


设定依据

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经核对申报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办理材料

1.必须报送资料:

出口退(免)税预申报电子数据。

2.必须报送资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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