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方式:依申请
适用范围:国税、地税业务
适用层级:县级
纳税人经批准符合政策规范可以享受减免的税款,如已经缴纳入库,可以申请退(抵)已缴纳的税款。
1.必须报送资料:
(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3 份。
(2)减免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及复印件。
2.条件报送资料:
(1)办理家庭唯一住房优惠事项入库减免的纳税还人应报送:
——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按季纳税 9 万元)的,当前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时,还应报送: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全部联次。
(3)非居民纳税人可享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申请退还多缴税款的,还应报送:
——《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国际运输相关协定待遇的企业可以法人证明代替,个人可以护照复印件代替。
——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
——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特定条款税收协定待遇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应当提交的证明资料。
——非居民纳税人补充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情况说明。
(4)申请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还应报送:
——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非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非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还应报送:
——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6)申请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还应报送:
——《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
——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 C 级或 D 级的书面说明。
——当期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不需提供此材料)。
——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不需提供此材料)。
(7)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还应报送: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
——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主管税务机关
不收费
即时办结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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