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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

发起方式:依申请

适用范围:地税业务

适用层级:县级


设定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


办理材料

1.必须报送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2 份。 

2.条件报送资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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