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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发起方式:依申请

适用范围:国税业

适用层级:县级


设定依据

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手续。 


办理材料

1.必须报送资料:

无。

2.条件报送资料:

(1)纳税人发生除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以外的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应报送: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发生除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和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以外的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应报送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合同原件为外文的,应报送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2)纳税人发生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应报送:

——已向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

——该项应税行为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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