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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发起方式:依申请

适用范围:地税业务

适用层级:县级


设定依据

符合以下情况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应在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内办理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1.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应作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次月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扣缴的应纳税款,其中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按年计算应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年度终了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入库。

2.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于次月 15 日内缴入国库。

3.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在次月 15 日内缴入中央国库。

4.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在次月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办理材料

1.必须报送资料:

2.条件报送资料:

(1)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应报送: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3 份。

——初次申报或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

(2)扣缴义务人办理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应报送:

——月度申报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3 份。

——年度申报报送《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3 份。

——初次申报或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

(3)证券机构办理预扣预缴或者直接代扣代缴限售股转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应报送《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2 份及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扣缴义务人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时提供: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3 份。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3 份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股权转让身份证明。

——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扣缴义务人,应报送《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6)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时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的,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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