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方式:依申请
适用范围:地税业务
适用层级:县级
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税收的单位和人员,应按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1.必须报送资料:
(1)《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3 份。
(2)委托代征税款开具的合法凭证。
2.条件报送资料:
(1)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且选择报送明细的代征人,还应报送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
(2)汇总缴库的委托代征人,还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主管税务机关
不收费
即时办结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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