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方式:依申请
适用范围:地税业务
适用层级:县级
实行定期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简易申报或者自行申报。
经税务机关核准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在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费)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视同申报,不需报送资料。自行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应报送下列资料:
1.必须报送资料:
相关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人应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 份;
——消费税纳税人报送《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3 份;
——营业税纳税人报送《营业税纳税申报表》3 份。
2.条件报送资料:
(1)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还应报送税控收款机用户卡等存储开票信息的存储介质,也可点对点或网络传输开票信息。
(2)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还应报送《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享受营业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营业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4)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主管税务机关
不收费
即时办结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您需要先登录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