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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设定依据

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在首次办理税收优惠或条件发生变化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资格备案。
国税业务。
县级业务。

办理材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单站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总和的情况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本文附件:

A03050《税务资格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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