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宣传咨询规范 ->日常宣传

办税流程宣传

发起方式:依职权

适用范围:国税、地税业务

适用层级:县级、市级、省级、税务总局

设定依据

税务机关对涉税事项的办理渠道、报送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方法等进行宣传。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您需要先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