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方式:依申请
适用范围:国税业务
适用层级:县级
需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由机动车生产企业或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
1.《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表》。
2.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产车辆,提供合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
3.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 1 套。
4.车辆内、外观彩色照片电子文档。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主管税务机关
不收费
即时办结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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